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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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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市检察院对一起非法狩猎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3-06-30 00:24:27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人类,建设生态文明就是造福人类。”非法狩猎行为不仅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更影响了生态平衡,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6月21日上午,由武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的叶某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武穴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公诉人饶亚勤、公益诉讼起诉人舒鑫出席庭审履行检察职责。
  2023年4月,武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叶某某涉嫌非法狩猎一案中,发现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线索,遂将线索移送至该院第四检察部。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对该起破坏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十分重视,迅速成立办案组进行调查。
  经依法查明,2020年至2022年12月份,叶某在未办理狩猎证的情况下,私自使用组装的高压气枪、弹弓等设备在余川镇某村周边山上非法猎捕雉鸡20只。经鉴定,叶某猎捕的雉鸡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 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叶某某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不仅涉嫌非法狩猎罪,还涉嫌侵害国家野生动物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在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外,武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武穴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叶某某承担生态损害赔偿金6000元,就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行为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庭审过程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分别从被告行为的违法性、非法狩猎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后果等方面进行举证。在法庭辩论环节,结合犯罪事实对社会公共利益受损情况、民事法律责任等情况发表出庭意见,并针对非法狩猎造成的生态破坏在法庭上进行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被告叶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愿意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并对自己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该案经合议庭充分合议后当日宣判。
  武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行为,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对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社会公共利益受损进行法律救济。立足于“谁执法、谁普法”,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同时加强普法宣传,提升社会公众对生态资源保护意识,共同维护好家园的生态环境。
  (舒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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