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团风县人大代表、但店商会会长王细春代表湖北鸿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但店人民法庭送来“心系企业促发展,公正司法保平安”的锦旗,表达对但店法庭真心实意为企业服务的感谢。
2022年,原告湖北鸿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被告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但店人民法庭受理后,迅速组织原、被告开展调解,在人民法庭的主持下,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结案后,被告企业履行了部分义务,该企业负责人主动联系但店法庭庭长,表示因当时疫情原因,承接的工程未能及时结算工程款,企业资金回笼困难,致使部分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无法按期履行,能否协商延长履行期限。考虑到该企业的实际情况,为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但店法庭并未因该案已调结而置之不理,而是主动联系原告湖北鸿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原告企业表示同意被告企业延迟几个月履行调解义务。为保障双方企业合法权益,在双方商定的延迟期限即将到期时,但店法庭主动与被告企业联系,提醒其应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并告知不按期履行的法律后果。在法庭多次协调下,被告企业履行了还款义务,该案最终顺利完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但店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企业纾困解难,对受理的涉企案件一律纳入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并坚持在立案时、审理中、审理后严格落实涉企案件评估制度,为辖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易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