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团风县人民法院但店人民法庭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顺利调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原告易某诉被告刘某、被告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但店法庭原定于2023年6月20日开庭。在庭审前,但店法庭将伤残鉴定、医药费发票等相关证据通过线上送达方式发送给被告保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委托诉讼代理人确认相关发票真实性,并表示不需要重新鉴定。在送达阶段,承办法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认为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愿,但被告刘某不在团风且工作繁忙,为了尽快化解双方矛盾,提升案件办理效率,承办法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线上调解。经过调解,原、被告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确认调解协议内容并签字。这起案件在原定开庭日期前顺利调解结案,及时化解了矛盾纠纷,同时也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得到了当事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针对辖区乡镇在外务工人员多的情况,为减轻案件当事人诉累,但店法庭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办案过程始终,综合运用线上线下调解方式,开展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庭后调解、判前调解,2023年以来,但店法庭调解结案数占总结案数的52%,其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结案数占比60%。通过调解,减少当事人的对抗情绪,缓和化解矛盾,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和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易文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