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判了,虽然拿到裁判文书,但案件何时生效?何时可以申请执行?
近日,团风法院通过“12368”湖北法院电子送达平台,向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企业送达电子版《生效证明书》并同步以短信方式推送至当事人。
在以往司法实践中,因胜诉当事人无法及时准确知晓案件生效时间,往往造成其难以把握申请强制执行、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截点,亦无法及时进行诉讼费退费等程序。因此,确定案件裁判生效时间,并及时让各方当事人知晓,对当事人主张权利而言至关重要。
关于确定文书生效时间我们这样做:变“被动查询”为“主动录入”,在案件审结后,依托湖北数字法院系统,由办案人员依据文书送达以及案件上诉与否情况,在审判系统主动录入裁判文书生效时间等信息、即可自动生成签章版生效证明书。
关于送达生效证明我们这样做:变“线下办理”为“线上推送”,签章版生效证明书生成后,当事人及代理人依托其在司法送达平台中预留电话号码收到的短信,就可及时获知案件生效时间并下载生效证明书。
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自动生成及推送机制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突破年”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该机制有效缩短了案件生效信息查询的时间,降低了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时间及费用成本,提高当事人的司法参与感和获得感。
下一步,团风法院将坚持致力于智慧法院建设成果转化,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陈旭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