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杨文夙)今年来,为贯彻落实开展“加强‘一性两化’争创一流执行质效”活动要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在全市范围内,率先联合区人民检察院、黄石港公安分局,召开“加强执行联动,合力解决执行突出问题推进会”,建立公检法联合打击拒执罪绿色通道,并主动邀请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拒执罪案件实施监督。
欧阳某与阮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经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阮某赔偿欧阳某医疗费、生活补助费7万余元,张某、李某赔偿欧阳某9万余元。法院调解书生效后,李某、张某履行完毕,阮某逾期未履行义务,欧阳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阮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但阮某仍未履行。后阮某长期在四川躲避执行,态度强硬拒不履行。经查,阮某经常向其女儿转账,存在刻意逃避执行的行为。今年5月13日,该院将阮某涉嫌拒执罪的线索材料移交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去检察机关对本案依法监督。
“法院已将你与欧阳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作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线索移送至我院,我院依法对该案实施监督,正在调查核实,请你到我院配合调查。”收到线索材料后,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审查案件事实,并协同区人民法院对阮某进行思想教育,责令其尽快支付赔偿款。在法检两院的共同努力下,阮某终于意识到自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将应支付的款项履行到位。
截至目前,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已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对19件涉嫌拒执罪案件实施监督,同步移送公安机关9件,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7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检两院将坚持“一盘棋”理念,上下同心,步调一致,聚焦“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扎实推进打击拒执罪等重点工作。对恶意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切实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