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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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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慎用强制措施 释放司法善意
2023-06-13 17:20:0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近日,蕲春法院审结一起涉企刑事案件,对涉企人员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力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负面影响降至最低,以实际行动护航企业发展。
  被告人刘某某系某置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告人江某某系某工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二人为中标某工程,先后借用6家建筑公司相关资质进行竞标,并支付3000元至1万元费用进行围标,同时,向中标公司承诺支付1%-3%的管理费用。
  二被告人所在的公司中标后,刘某某、江某某安排人员对工程进行施工管理。经鉴定,工程项目按应税所得率征收办法计算的获利金额达36万余元。公诉机关以二被告人涉嫌串通投标罪依法提起公诉。
  审理过程中,二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诚心悔过,及时退缴违法所得。承办法官张红考虑到二被告人均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保障市场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她通过实地勘察、召开专业法官会议等方式对该涉企案件进行经济影响评估,全面查清案件事实,了解企业经营状况。
  最终,经过对涉企人员的羁押必要性审查,该院决定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对二被告人依法采取非羁押措施和适用非监禁刑,仅判处罚金刑,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接下来,蕲春法院将精准把握司法的力度和温度,不断提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意识和水平,切实为蕲春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郭芯玥 孙莹 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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