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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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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子湖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 能动司法暖人心
2023-06-04 10:50:32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喂,是袁某家属吗?事故赔偿款有着落了,我马上赶到村委会交给您……”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没想到不到一天,你们就给办好了……”
  5月29日晚上,当事人袁某家属接到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沼山人民法庭庭长吴永华的电话后,激动不已,连连称赞法官一心为民、高效办案的工作作风。
  原来,当天上午,70多岁的张婆婆(袁某妻子)来到沼山人民法庭诉讼服务室寻求帮助,并讲述了事情的前因后果:2022年11月13日,刘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不慎刮撞到74岁的袁某,致袁某受伤入院治疗。住院期间,刘某已支付1万多元医疗费,剩下的由袁某自己垫付。因刘某家境困难,袁某及其家属只让刘某再承担袁某住院费9000元,但袁某妻子张某多次催讨无果,遂来到沼山法庭诉讼服务室起诉立案。
  沼山人民法庭庭长吴永华了解案情后,为避免双方矛盾深化,减少当事人诉累,立即与刘某所在村委会联系,共同与刘某沟通,将此案的利害关系与其说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刘某当场一次性支付9000元赔偿款,这就有了开头的一幕。至此,该案以调解方式得以圆满化解,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延伸司法职能,将能动司法理念贯彻落实到人民法院司法办案全过程、各环节,主动汇聚各方力量,合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前端、化解在基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5月31日上午,当事人家属到所在村委会领取赔偿款
  (余梦 刘泳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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