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梅法院民一庭和执行局协同发力、审执联动,成功化解涉及同一“双方当事人”的两起案件和相关合伙事务纠纷,切实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护航民营企业健康稳步发展。
原告汪某与被告李某均系企业法定代表人,双方互有生意往来,是长久的生意伙伴。2019年5月,李某因从事某品牌饮料代理生意需要,从汪某处借款10万元。后汪某多次追讨该笔借款,李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汪某遂诉至法院。
黄梅法院民一庭法官在审理该案后了解到,该笔借款纠纷系双方当事人合伙拓展企业业务引发的连锁纠纷,双方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外,还有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在法院执行局执行,同时还有合伙事务、买卖交易等未予结算。
考虑到如果简单以判决方式处理该案,后续双方当事人可能会再次陷入该案的执行纠纷,双方间未结算的合伙事务、买卖交易也有引发新一轮诉讼的风险,为尽快彻底化解双方当事人间的各类纠纷,让双方企业“轻装上阵”、疾步前进,承办法官协同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
调解过程中,在法官的主持下,原本情绪激动、各执己见的双方当事人最终平复心绪,两人敞开心扉谈真实想法、谈处理方式、谈未来合作。经过多番释法析理和悉心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原告汪某主动就民间借贷纠纷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二人就不当得利纠纷执行案达成执行和解,并就合伙事务、买卖交易等纠纷进行结算。双方当事人和双方企业之间的所有纠纷一笔勾销、化整为零,为后续两家企业再续合作打下坚实基础。
(尤琦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