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块空地矿石露天堆放,没有设置挡墙、也无排水措施,汛期即将来临,一旦降雨量过大的话,泥水裹挟着矿石直接冲向山下,后果不堪设想。”在页岩公司矿区现场,黄梅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就该矿区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刻向该公司负责人指出并要求整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矿山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要求,5月23日,黄梅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在认真摸底调研本地矿山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状况的基础上,邀请县应急管理局、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及县水土保持局等行政机关,开展了“矿山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切实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绷紧“安全弦”,拧紧“思想阀”。
行动中检察机关干警联同行政机关代表查阅了各个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资料,参观了调度指挥中心、破碎车间等重点设施及工艺流程,并深入井下生产和作业一线,了解现场设备设施运行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同时积极与行政主管部门交流意见,换角度查摆分析研判,现场发现安全隐患,现场督促企业负责人形成整改方案,将安全风险化解在萌芽之中。
“检察机关这一次组织的矿山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又让我对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有了进一步理解,事无巨细,事无大小,只要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利益受到侵害,就总能见到公益诉讼干警的影子。”县应急管理局、县矿产资源管理局和县水土保持局相关负责同志对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表示一致认同,也指出今后将切实认真履职尽责,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合力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
(费江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