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保障涉民营企业的社区矫正人员依法、安全、有序复工复产,5月16日上午,武穴市检察院召开涉企社矫对象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巡回检察工作会暨涉企矫正对象座谈会,会议由第三检察部主任陈杰勋主持,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敏,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梅洪林出席本次会议,第三检察部全体干警参会。
会上,第三检察部干警郭峥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四章“监督管理”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监督管理相关条款,对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示教育;第三检察部干警田涛宣读《武穴市人民检察院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和《武穴市人民检察院涉企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3名涉企矫正对象围绕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是否到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矫期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存在的困难等方面畅所欲言,并通过以无记名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及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接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好像天塌下来一般,思想波动特别大,情绪十分低落。在司法所所长的耐心教育、家庭成员的不断鼓励下,我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对社会产生的危害以及造成的损失。在今后的岁月里,我一定会好好改过自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决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决不再让家人担忧。”
“由于不懂法律稀里糊涂地触犯了不可逾越的'红线',感谢司法机关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避免了铁窗之苦。服刑期间我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的制度要求,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入耳、入脑、入心,进一步认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
“每次出差,要提前三四天向社区矫正部门请假,审批又要等几天,有时候还要补材料,全部流程走完,许多外地业务基本就无法开展了。希望检察机关能帮助我们简化请销假流程。”
为积极回应涉企矫正对象的合法诉求,整合司法力量,全面精准为企业纾困解难,会议向与会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心怀感恩。作为社区矫正对象,要感恩获得的在高墙外服刑的机会,感恩党和政府创造的良好营商环境,感恩社会和家人给予的温暖和关爱。要加倍珍惜、加倍进取,用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面对逐渐向好的生活、克服可能遇到的困难。
二要心存敬畏。“失足未必千古恨,回头才会春满园”,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服刑在矫意识,加强自我改造和自我警醒,主动接受司法所对自己的监督和约束,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到敬畏法律、珍惜当下、远离犯罪。
三要心中有责。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顾大局、明事理。用实际行动回报对你们不离不弃的家人、政府和社会,用积极矫正的表现为国家做出自己的贡献。
下一步,武穴市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积极维护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确保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翟玉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