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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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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 “证保1号 ”护营商 诉前保全保权益
2023-05-18 13:51:26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近日,团风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证据保全措施,及时为企业保全证据,解决了企业后顾之忧,为企业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2022年,团风某急救防护用品公司和福建某公司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因双方之间达成交易,是急救防护用品公司前员工高某与福建某公司员工通过微信聊天相互传达,急救防护用品公司并未留存纸质合同及相关材料。后高某与公司发生矛盾离职,急救防护用品公司为避免高某删除相关记录,多次与高某进行协商,请求高某将相应的聊天记录进行公证或出庭作证,均遭到高某拒绝,并表示要清除微信聊天记录。因多次协商未果,急救防护用品公司到团风法院提出诉前证据保全申请,要求对高某与福建某公司之间关于买卖合同沟通事宜的聊天记录进行证据保全。
  因案件情况紧急,为快速帮助企业取得相关证据,团风法院立案庭在审查了立案材料并向原告详细了解需要保全的证据后,迅速采取措施,即刻立案并出具(2023)鄂1121证保1号民事裁定书。
  由于高某从该公司离职后去向一直不明,经多方打听后法院了解到高某在武汉某公司上班。立案庭、执行局干警迅速赶赴该公司,恰巧高某当天请假未在公司,法院干警在该公司班组负责人的配合下,取得了高某的联系方式。随后,法院干警立即与高某联系,详细告知了被保全方的相关权利、义务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
  经过沟通,高某表示愿意配合保全工作,并于5月16日主动到团风法院进行证据保全,该起证据保全案件顺利执结。
  在对相关证据进行保全后,法院执行干警及时向该急救防护用品公司反馈。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感谢团风法院及时作出裁定,对被保全的证据材料有效核实控制,保住了我们的合同信息,保护了我们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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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规定
  (一)什么是诉前证据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二)申请诉前证据保全需满足哪些条件?
  1.情况紧急,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
  2.申请主体必须是利害关系人;
  3.申请时间需是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
  4.申请法院是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三)申请证据保全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申请证据保全,申请书应当载明需要保全的证据的基本情况、申请保全的理由以及采取何种保全措施等内容;
  2.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采取查封、扣押等限制保全标的物使用、流通等保全措施,或者保全可能对证据持有人造成损失的, 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应担保;
  3.申请证据保全错误造成被申请人财产损失,申请人可能会承担赔偿责任;
  4.对于诉前证据保全,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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