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在矫未成年人监护人法律意识和监护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提高家庭教育能力,5月12日,通山县检察院联合县社矫局、县宁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在矫的两名未成年人家庭开展家庭教育团体辅导活动,用检察力量助推家庭教育责任更好履行。
此次活动由县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一级检察官彭超主持,县宁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首席咨询师熊雅芳老师受邀为两组在矫未成年人及家长进行团体辅导。
开展指导前,检察官向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就前期对该在矫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经过讨论,双方共同制定了适合该家庭的指导方案。活动开始,熊雅芳老师从即将到来的母亲节入手,设计出“为母亲献上一朵花”的亲子游戏,引导两名在矫未成年人表达自己对母亲的爱。随后,熊老师结合青春期未成年人心理特征,从如何正确表达需求和情感等方面的知识,指导家长要多关注孩子的内心世界,给予孩子关爱和正面引导,要学会爱、表达爱、传递爱,从而构建良好的亲子关系。
在主持人的引导下,两组家庭逐渐打开心扉,诉说家庭教育中出现的问题和困惑,不时有哭泣声、欢笑声从辅导室传出。 “真的很感谢彭超检察官组织这次辅导活动,我感触很深......”两名家长纷纷表示,通过熊老师的辅导,学到了很多教育知识和技能,懂得如何更好地与孩子进行沟通,营造和谐的家庭关系。
家庭教育指导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不仅要关注案件本身,更要重视由于家庭监护不当导致的未成年人涉罪问题。下一步,县检察院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强化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对未成年人家长的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筑牢家庭保护前沿“防线”,帮助在矫未成年人更好地回归家庭及社会,照亮孩子们的前行路。
(阚丽莎 舒文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