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构建规范高效的监督协作配合体系,全面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5月6日,蕲春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推进会。该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丰洪波,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丽红出席会议。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公检两家主要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公检双方共同学习了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做好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工作的通知》。互相通报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以来的监督办案数据和执法办案数据。
公检双方结合司法办案实际,尤其是针对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深入沟通探讨。就"两项监督"、提前介入、涉企案件办理等工作中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进行会商,并就合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达成共识。
丰洪波表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有力促进了公检双方沟通交流,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指导、支持和监督对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具有重要意义。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根本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打击惩治犯罪、守护社会安定。县公安局将一如既往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在重大事项、重大案件上加强协作配合,花大力气解决执法办案中的难题,共同推进法治蕲春建设。
彭丽红对公安机关一直以来的协作配合和支持理解表示感谢,并对进一步实质化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提出意见:公检双方要在协作配合中强化监督制约、在监督制约中保障协作配合,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共同提升指控证明犯罪的能力和水平。要树牢"双赢多赢共赢""客观公正"的司法理念,运用好会签细则,强化数据共享,加强良性互动,助力执法司法协同高效。要聚焦县委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共同推进专项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建立更加高效的运行机制,促进基层办案单位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双提升。
据悉,自2021年12月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成立以来,蕲春公检双方通过共同学习、外出考察、同堂培训等方式不断增进理解与共识。一年多时间里,该办公室在人员配置、机制建设、监督履职方面进行了大量有益探索,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均有显著提高,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宋承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