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策湖国家湿地公园,放眼望去碧波万顷,当汽车驶过湖畔,白鹭群飞,激起朵朵涟漪,景色秀美。
然而这一切得益于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生态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去年10月,收到人大代表反映的案件线索后,该院迅速行动,实地调查取证,通过诉前磋商程序同有关单位沟通等举措,解决了养猪场污染问题。
这是浠水县检察院开展流域综合治理的一次有益探索,也为日后凝聚多方力量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奠定了实践基础。
5月5日,该院联合县法院分别与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和县三角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签出台了《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实施方案》(下称《方案》)。
活动中,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洪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胜华分别为"浠水县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和"浠水县三角山旅游度假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浠水县三角山旅游度假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朱慧军参加了揭牌仪式。
据了解,这是全县首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将为守护绿水青山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与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签署方案与三角山旅游度假区签署方案
随后,法检两家单位的工作人员分别与策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三角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签署活动方案。
徐洪斌表示,"《方案》的出台,符合流域综合治理有关要求,改变了过去'九龙治水而水不治'的弊病,通过定期开展联席会议、联合执法、案件会商、信息共享,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合力。"
(徐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