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上多花十万元,维稳工作起码要节省上百万元支出。”蕲春县青石镇党委副书记高小军深有感触地说。
“由于人民调解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青石人民法庭诉讼案件急增的势头大幅度缓解,节约了司法成本。”蕲春县青石人民法庭李学兵庭长通过数据对比,强调人民调解在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稳定中的作用。
4月28日,蕲春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财政局有关领导一行到青石镇,就人民调解经费保障问题进行调研。
近年来,蕲春县高度重视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县级组建了医调委、交调委、家调委、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8支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县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一举解决了“医闹”顽疾,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调解组织。全县15个乡镇办都成立了专职人民调解队伍,探索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八里湖农场“八哥调解队”的故事走红网络,深得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好评。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青石司法所、青石人民法庭,实地察看了人民调解经费保障资料,详细询问了人民调解员基本情况、选任方式、管理模式、经费保障等情况。
调研中,相关部门就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健全更加有效的人民调解经费保障途径和方法进行了交流与探讨。县财政局政法股负责人建议县财政拨一点、乡镇人民政府出一点、政法部门帮一点、涉事单位出一点的办法,建立多渠道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经费使用质效。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零同志表示人民调解是司法行政重要职能工作,也是依法治县的主要举措,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意义重大。一要建好人民调解队伍,选准用好调解员,切实提高调解队伍素质;二要用好人民调解队伍,按照管辖地职责解决矛盾,加强诉前调解,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三要养好人民调解队伍,多渠道保障人民调解经费。
(吴含 李杨 伊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