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5 15:00:48 来源: 点击: 0
江风徐徐,江水澄澈,一艘刚修造完成的船舶在清江流域建始景阳段码头下水并投入使用。很少有人知道,一年多以前,这艘船舶的修造曾被叫停。
2021年12月,湖北省建始县检察院接到一条线索,反映该县景阳镇一家造船厂在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在清江岸边违法经营造船业务,给清江水域带来污染。检察官立即到实地走访,看到一艘船舶正在江边修造,施工工地紧邻清江,船舶直接在江岸和浅水区露天生产;生产设备摆放在河道中,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直接排入河流;沿岸仅用铁皮进行了围挡,未建设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施工用电直接从岸边一根电线杆引入,电线裸露在外,存在安全隐患。检察官进一步调查了解到,该造船厂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能够从事三级Ⅲ类钢质一般船舶的修造,但造船项目环评未经批准,也未组织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船舶要修造,清江也不能污染。建始县检察院迅速立案,并组织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县水利局和景阳镇政府进行诉前磋商,深度沟通问题,形成协作共治合力。
2022年8月,建始县检察院检察官先后三次同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相关负责人前往现场,帮助该造船厂办理环评相关手续,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协调解决企业在环评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并就该造船厂生产场地重新选址、搬迁进行评估,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今年2月25日,建始县检察院邀请湖北省人大代表、景阳镇大树垭村党支部书记黄彩森一起进行“回头看”,对造船厂污染问题整改效果进行评估。“目前,该厂已依法办理环评手续,重新选定合理区域进行生产,有专门厂房完成喷漆等工序,设置了危险废物暂存间等设施,配备了专业污染防治设备。原生产场地设施也已拆除、搬迁,生态环境得以恢复。”办案检察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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