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19日,省高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张奎、三级调研员吴晓东,黄冈中院执行局长肖云鹏,江西省公安厅、南昌市公安局相关领导及办案人员分别从武汉、黄冈、江西南昌赶赴黄梅县,就黄梅县法院办理的某刑民交叉执行案件进行协调会商。经过各方开诚布公、耐心细致的协调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促使该案财产处置工作得以重新启动。
某建筑公司申请执行黄梅某置业公司、小池某置业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黄梅县法院立案执行后,原定于2022年12月31日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网上公开拍卖。2022年12月28日,黄梅县法院收到黄冈中院转省高院密传,附江西省公安机关《关于请求协调黄梅县人民法院暂停拍卖相关涉案资产的函》后,遂于次日撤回了网上拍卖公告,暂停涉案财产处置。此后,该案申请执行人某建筑公司多方信访,要求尽快恢复拍卖,对涉案财产进行处置。
4月19日上午,一场跨省协作、上下联动的执行工作协调会在黄梅县法院召开。湖北省高院、黄冈中院、黄梅县法院执行干警与江西省公安机关齐聚一堂,就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与江西省扫黑除恶某重点案件涉黑财产的处置进行分析研判、会商讨论。如何在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同时,配合江西省公安机关合法合理地处置好涉黑财产,是此次跨省协调会议的重点。
经过耐心细致地沟通研判,各方达成如下共识:一是在目前没有生效的法律文书形成中止、暂缓执行的法定事由的前提下,黄梅县法院依法应继续启动涉案财产执行拍卖程序。二是在执行拍卖过程中,黄梅县法院应当充分重视江西省公安机关提出的配合涉黑财产处置意见,积极配合江西省公安机关对涉案财产进行详细调查、评估,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合法性进行甄别判断。三是政法机关应当注重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无论被执行人财产如何处置,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民生问题要时刻摆在首位,企业工人工资、申请执行人某建筑公司的生存运营都必须纳入统筹考虑范围。
至此,各方就现阶段被执行人财产处置达成一致意见,并表示要继续加强沟通联系,统一思想认识,建立长效联络会商机制,实时跟进被执行人财产处置进展,确保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三项重点工作齐步推进。
会后,双方参会人员还深入被执行财产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就涉案财产的拍卖处置进行了部署。
(黄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