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当事人正当诉讼权益,厘清双方当事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状况,确保依法公正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近日,黄梅法院城关法庭向一起离婚纠纷案发出8份律师调查令和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法官您好,我是原告李某的代理律师,现向法院申请开具律师调查令。"8份调查令申请的背后,是一起夹杂着当事人感情、财产纠葛的离婚纠纷。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于2005年相识、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一儿。多年来,双方共同努力经营家庭,添置了多套房产、多辆汽车。因被告婚内出轨生子,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原告遂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原告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调取涉及被告的财产信息及相对隐私的人身信息等相关证据,原告代理律师遂向城关法庭提出开具调查令申请,恳请法院批准其前往县公安局、土地局、车管所、银行网点等8家单位收集、调查证据。
为保障当事人权益,真正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在严格审查申请书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六十七条之规定,依法向原告代理律师签发了8份律师调查令。签发的律师调查令明确载明了律师执业信息、调查范围、调查期限,并背书告知受委托律师、协执单位应注意的事项及法律责任。
同时,承办法官还向原、被告双方发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要求双方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依据法院提供的《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真实、全面填报财产信息。
"在家事审判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是离婚纠纷当事人普遍关注的焦点,'律师调查令+财产申报令'共同发力,既可弥补当事人虚假、隐瞒申报财产,代理律师取证的局限性,又助于提高法院办案质效、缓解办案压力,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城关法庭庭长、家事审判中心负责人宛良征说道。
(吴英 梁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