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刘亮)为规范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执法工作,更好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4月17日上午,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和区司法局对辖区内19名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申请办理经常性跨市县经营活动等事项进行集中审批。
下陆区目前有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19名,他们多为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重要技术人员,因企业经营需要,他们要经常跨市县往返黄石、大冶、阳新等地,为此19名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均提出了办理经常性跨市县经营活动申请。为助力企业发展,下陆区检察院和区司法局对19名矫正对象的企业生产经营,个人表现进行调查,面对面与19名矫正对象一一谈话了解思想动态。在综合评估其外出风险后决定批准19名矫正对象的经常性跨市县经营活动申请,有效期为六个月。
为让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管得好”,下陆区检察院和区司法局在4月13日会签了《下陆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并建立协作机制,在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生产经营期间,加强沟通共同强化社区矫正机构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督促社区矫正机构定期通过电话通讯,实时定位、微信实时视频等方式适时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做到“松绑”不松劲、过程监督不缺位,做实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