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团风县人民法院在回应群众诉求中率先求变,推出"胜诉即退费"新模式,切实减轻群众诉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到团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立案的当事人和律师纷纷为这项便民服务竖起了大拇指。
此前,当事人办理诉讼费退费,需到法院提交退费申请书、银行账户信息等书面材料,再经层层审批,费时费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团风法院印发《诉讼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将此前的退费办法废止。
新的诉讼费退费办法简化了原来的审批流程,将当事人申请办理退费的模式,转变为案件生效后由法官主动办理退费的模式。当事人只需立案时在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准确填写《诉讼费退费账户确认书》,并提供退费银行卡复印件。在案件生效后15日内,承办法官会根据当事人填写的账号信息,以及诉讼费票据直接在法院内网系统线上发起退费审批流程,对接银行系统完成退费,当事人无需再来法院办理退还预缴诉讼费的手续,真正实现当事人退费"零跑腿"。
"胜诉即退费"这一举措,不仅优化了退付业务流程,还提高了诉讼费退付的工作效率,有效推进了智慧法院和现代化诉服体系的建设,降本增效,减轻了群众、企业和市场主体诉累,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为助力营造优质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