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开庭事情就解决了,为法院的高效调解和贴心服务点赞!"近日,黄梅法院五祖法庭成功将一起销售代理合同纠纷化解在庭前,最大限度降低了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得到了双方企业的一致称赞。
原告合肥甲公司与被告湖北乙公司签订了销售协议书,双方约定由甲公司代理销售乙公司的产品,代理期限为一年,若甲公司无违约行为,合同期满后乙公司应将保证金全数退还或转为下一年度履约保证金。协议签订后,甲公司依约向乙公司缴纳了10万元履约保证金。因合同到期后,双方未再续约,甲公司要求乙公司返还保证金未果,双方遂起诉争。
考虑到两家企业日后仍有业务往来的可能,一纸判决并不能真正化解双方间的矛盾,还可能导致双方反目,立案后,五祖法庭立即对该案开展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拟定了对双方企业生存发展最有利的办案思路。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使企业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发展中,法庭立即组织双方企业开展庭前沟通协商。调解中,承办法官就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及法律适用与原、被告代理律师进行充分沟通,并结合案件争议焦点对双方企业负责人进行释法析理。经过多番耐心调解,双方同意各让一步,就还款时间、还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该案最终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双方企业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当场握手言和,并对法院兼顾情理法、关爱民营企业的做法表示感谢。
案件的成功调解,既为被告公司减少了违约成本,又为原告公司追回了合同款,在化解双方矛盾的同时,为后续双方企业进一步开展合作奠定了基础。
后续,黄梅法院将继续锚定"降本增效"核心目标,严格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以实际行动为企业办实事、干好事、解难题,用司法温度融化涉企矛盾纠纷,努力实现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新模式、新突破,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吴英 邓晨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