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进一步加强法院与破产管理人有效沟通,促进破产管理人依法高效履职,提升破产类案件审理质效,3月15日,罗田法院召开破产管理人培训暨座谈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汪俊主持会议,县破产管理人协会成员单位代表、院营商办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条举措》《罗田县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方案》等文件精神,重点对《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分级管理及选任办法(试行)》进行了解读,并就拟定的《罗田县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管理人履职监督和考核工作办法》征询各破产管理人意见。
会上,各破产管理人参会代表结合自身履职情况,各抒己见、畅所欲言。
湖北神宇律师事务所张良律师表示,近年来,罗田法院聚焦主责主业,将营商环境优化贯穿于审判执行全过程,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诠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作为破产管理人协会成员单位,我所全体律师将进一步加强对破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精进执业技能,提升履职能力。
湖北罗田兴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何金林建议,案件办理过程中,要平衡债权人和破产企业职工利益。
湖北凤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方澜林指出,要进一步规范破产案件立案审查,对符合破产条件的企业,及时启动破产程序,对"僵尸企业"及时清退。
湖北胜智律师事务所余斌律师说:"目前接触破产案件比较少,在债权确认、资产处置等方面经验还不足,希望法院多开展类似今天的活动,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培训和指导。"
近两个小时的座谈,与会人员分别从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规范建立破产管理人运行机制以及如何进一步提升破产类案件办理质效等方面提出看法和建议,形成了共识。
罗田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汪俊对破产管理人为案件办理所作出的努力表示肯定,建议管理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学习,切实担负起破产程序主要推动者和破产事务具体执行者的职责。希望破产管理人与法院之间继续强化沟通与配合,共同破解企业破产处置中的难题,切实提高实操效率,最大限度缩短破产案件办理时间,最大程度降低办理成本,切实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等合法权益,实现案件处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次破产管理人培训暨座谈会加强了法院与破产管理人之间的交流,为罗田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有序开展和破产管理人规范履职奠定了良好基础。后续,罗田法院将进一步完善破产审判机制,强化共同体意识,坚持同向发力,打好配合,依法、稳妥、有序推进破产程序,有效化解企业破产难题,为罗田产业转型升级赋能助力。
(石磊 余江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