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一份“人身保护令”被送达到被丈夫家暴的吴某手中,这是黄梅县首份检察机关支持申请的反家暴“人身保护令”。有了“护身符”,终于结束了整日提心吊胆的生活,再也不用时时提防丈夫的拳打脚踢。
2022年5月,当事人吴某与王某结婚。由于缺乏坚实的感情基础,婚后双方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从2022年开始,王某多次对吴某实施殴打、言语威胁等家庭暴力行为,致吴某多处不同程度受伤,严重侵害其身体权和健康权。导致吴某有家不敢回。2022年6月,心灰意冷的吴某与王某分居,独自回到父母家中居住。几经波折,2023年2月16日,吴某来到黄梅县检察院,向该院申请支持起诉。
“我始终抱着对婚姻生活的美好憧憬,希望和他好好生活,尽可能让自己作出改变,这些都不能换来他真心相待,反而不断地让父母操心,我的健康也受到威胁……”面对该院检察官,吴某出示被家暴的伤情图片、医院记录等证据资料,讲述了自己长时间遭受家庭暴力和威胁的遭遇。
在收到吴某的支持起诉申请书后,黄梅县检察院对其婚姻家庭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并依法调取相关证据材料。考虑到吴某长期遭受家暴,为保护其合法权益,2023年2月21日,该院向该县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吴某申请人身保护令。
3月1日,黄梅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王某对申请人吴某及吴某的亲属进行威胁、跟踪、骚扰、殴打;禁止被申请人王某与申请人吴某同居生活。
近年来,“家暴”成为一个高热度的社会性话题。家暴侵害了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破坏了社会和谐稳定,反对家暴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截止目前,黄梅县检察院能动履职,积极维护受害妇女合法权益,办理了三起涉家暴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帮助受害者摆脱家暴困境,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黄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