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绿色天平,守护绿水青山。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按照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2月22日-24日,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黄州区法院及其他基层法院一行十人赴十堰就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及共抓长江大保护等事宜,与十堰法院开展一系列交流活动。
座谈会上,十堰中级人民院介绍了其规范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1+1+7”环资审判专门化体系的建立、环资类案件专门化标记、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等先进做法,展示了十堰市环境资源保护专题片。双方就生态环境保护基地共建共管、环境资源审判、长江大保护等工作进行深入研讨。
调研组还先后前往竹溪法院、丹江口法院,实地考察了竹溪县龙湖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和丹江口生态环境保护法庭。深度交流了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实质化运行,跨区集中管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和生态法庭建设发展以及助力县域经济绿色发展等工作经验。
下一步,黄州区法院将认真借鉴十堰法院的好经验、好做法,着力打造高效、顺畅、专业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大力推进“三合一”专业化审判机制,坚决扛起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司法职责。充分发挥遗爱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作用,以法治助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为保护“一湖清水”注入司法的“活水”,为黄州绿水青山筑起司法屏障。
(周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