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浠水县检察院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不断强化政治引领,立足检察职能,依法能动履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将党建工作列入党组会重要议事内容,把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专门安排资金作为党建工作经费,为开展党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顺利完成机关党委、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选优配强党委、支部班子。扎实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及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等各类党建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契机,持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激发干事活力。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牢抓实。开展重大专项检务督察19次,廉政谈话50人次,约谈6次,专题警示教育5次,制发检务督察通报12次。围绕高检院“质量建设年”和省院“素能提升年”要求,大力实施青年人才培养、岗位素能提升等人才强检战略,在固根本、挖潜能、强素质上下功夫。共有6个集体、27人次受到县级以上表彰。
三是做实检察主业。坚持党建引领,狠抓司法办案,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在助推平安浠水建设、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疫情防控等方面主动作为。依法批准逮捕126件149人,向法院提起公诉221件315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决定逮捕6件6人并提起公诉。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强化全程诉讼监督,不断提高法律监督工作能力。办结民事监督案件18件,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4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案件61件,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件,为5名刑事被害人申请并发放司法救助金12.1万元。检察长包案办理景某斌申请国家赔偿信访矛盾化解案,成功化解长达26年的信访疑难杂症,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吴航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