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印发《关于对2022年全省法院案例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及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鄂高法审办〔2023〕1号),浠水县人民法院获评2022年度全省法院案例工作先进组织单位,2篇案例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2022年度获奖案例
一、李登宇编写的《沈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入选《湖北法院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本案中,法院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并特别要求叶某支付沈某1500元生活费,贯彻落实了反家庭暴力法中对于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应当给予特殊保护的规定。法院签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措施除可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外,还可包括“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本案从保障孕期妇女基本生活,维护其生存权和人身安全出发进行了有益探索,值得肯定。
二、周志锋、黄露露编写的《王某某与某宾馆住宿经营场所经营者安全保障责任纠纷案》入选《湖北法院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本案中,人民法院秉承对未成年人权益优先保护、全面保护、特殊保护的基本原则,认定住宿经营者未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对未成年人所受侵害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体现了对未成年人人格权益的特殊保护。本案依法认定住宿经营者对未成年人所受侵害的民事赔偿责任,必将对相关市场主体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督促市场主体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尽到应有的社会责任。同时本案也警示家庭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有关主管部门亦要强化对宾馆等经营场所的监管,形成对未成年人全面保护的合力。
近年来,浠水法院高度重视案例工作,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加强案例研究、抓好案例发布、抓实案例学习,强化争先创优意识,鼓励多办案、办好案、出精品,推进案例编纂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过去五年,浠水法院共有16份案例和裁判文书成为国家级、省级样板。
下一步,浠水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挖掘审判执行工作中案例的法律精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杨子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