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检察: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促436万余元配套费缴清
2022-12-13 20:38:47 来源: 点击: 0
(通讯员 黄康平 卢梦秋)“经查,你局对某企业商住楼建设项目配套费436.63876万元未依法履行征收职责,在疫情之下的政策缓缴期外又超期半年仍未征收,致使国有财产存在流失风险,国家利益遭受侵害。”案件承办检察官在诉前磋商会上对涉案的该市某行政执法机关相关负责人依法宣告。
时间倒转到两年前,新冠疫情暴发,赤壁市全面进入疫情防控状态。为全面落实全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3号)规定,对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企业申请可予以缓缴,缓缴时间自当地政府批准延期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个月,并应在竣工验收前结清。
某公司在赤壁市开发建设商住楼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9159.69㎡,应缴配套费436.63876万元。2021年2月,该公司向该市某行政机关申请缓缴配套费436.63876万元,承诺2021年7月30日前缴清。2021年2月24日,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该项目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可到了2022年,赤壁市检察院在开展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领域国有财产保护专项公益诉讼活动时发现,该笔款项仍未征缴,某行政机关对配套费可能存在怠于履行征收职责行为,遂于2022年2月立案调查。并与某行政机关召开磋商会议,确定征收职责,强调行政职责,并邀请企业负责人列席会议,诉说困境、提出意见。磋商会上各方形成一致依法征缴意见,并提出缴纳方案。
近日,该企业将此前建设项目所欠缴配套费4366387.6元全部予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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