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印发《关于公布第二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的通知》,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名列其中,荣获“节约型机关”称号。
近年来,鄂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节能降耗、绿色办公为目标,积极把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融入日常,对标对表、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树牢勤俭建院意识,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该院广泛号召干警开展“绿色出行”“光盘”行动等活动,依托官方微信公众号、单位内网、滚动大屏、宣传展板等媒介开展节能降碳知识宣导,广泛普及节能知识,引导全体干警在日常生活中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在食堂、办公大厅、走廊等显著位置张贴“节约用水”“节约用电”“光盘行动”海报和节能小贴士,营造全员共创节约型机关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鄂城区检察院将继续倡导低碳环保理念,不断提高节能减排质效,完善科学节能减排管理体系,以实际行动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鄂城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