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执法检查,我们共回收超期未检的液化气罐400个,进行集中报废处理,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11月15日,浠水县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向该县检察院检察官黄葵反馈整改情况。
今年10月,浠水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位于该县汪岗镇的某液化气供应站存在违规为超期未检的液化气罐充气、作业区未封闭管理、报废液化气罐不规范存放等一系列安全问题。
“液化气属于易燃易爆物品,买卖、运输、存储都要有专业资质。为超期未检的液化气钢罐灌装,不仅违规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检察官黄葵介绍。
为早日解决这一安全隐患问题,该院及时立案,并派员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诉前磋商。会上,办案检察官与行政机关负责人就案件的基本情况、法律法规依据、建议整改措施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并形成一致意见,明确相关责任及整改完成期限。
11月16日,检察官在案件回访时发现,该液化气供应站存放的液化气罐已经移交专业公司处理,作业区实行了严格封闭管理,现场使用的液化气罐都有着统一标号、统一颜色,安装了智能角阀,并实现扫码自动充装、网上可查可追溯。
在检察机关的持续监督下,相关部门对全县19家液化气供应单位(12家石油液化气供应站、7家工业气体供应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共回收处理超期未检及过期报废液化气罐400个,最大限度消除了安全隐患,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姚凯 徐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