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10月12日上午9点,武穴市检察院召开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会议由武穴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干旭东主持,武穴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冯军健出席会议并讲话、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员代表和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参会。
会上,武穴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冯亚辉领学《湖北省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草案)》《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为了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燃气用户户内用气环境、燃气设施等问题,要从实际出发,建议住建部门每年定期监督;此外还要对老旧小区燃气设备进行全面排查,从源头上预防燃气事故的发生。”市应急管理局陈文华对《湖北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第十八条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市教育局李国娟对《湖北省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草案)》中第三十条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公安机关应当推动落实驻社区(村)警务制度,建议‘一区一警,一村一辅警’网格化管理,使社区民警专职化;建议强化对孤寡老人的服务,设立专人进行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培训,定期上门检查,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根据居住地区常住人口数量和居民居住状况,依法设立、撤销居(村)民委员会,或者调整其规模(范围),社区设置要合理,社区工作人员的任务要细化明确。”市公安局代表程维平提出建议。
其他与会人员纷纷踊跃发言,积极建言献策。
冯军健充分肯定各位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强调:
一要提高站位,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基层立法联系点是立法机关与基层群众连接的桥梁,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坚实阵地,它有效扩大了人民有序参与立法、表达诉求的途径和方式,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反映在立法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要提升质效,各单位和相关信息员要用心用情合力把联系点打造成倾听民声、反映民意的载体。相关单位要积极参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有针对性的提出与本单位工作职责有关的合理化建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相关信息员要广泛联系群众,收集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让立法工作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三要积极履职,切实担负起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责任与使命。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作为基层立法联系点要采取多种形式尽可能广泛听取、吸纳各方面意见,不断提升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质效,协助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展相关立法工作,畅通这辆“民意直通车”。
此次座谈会凝聚了各方代表们的智慧,武穴市检察院作为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将充分发挥作用,持续做好立法意见征求工作,充分征求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地汇聚民意民智,为推动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贡献基层智慧。
(翟玉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