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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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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公益守护 服务保障绿色发展
2022-10-12 16:44:25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生活污水污染治理、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破解跨区域生态司法保护难题……近年来,梁子湖区检察院聚焦助力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在护航梁子湖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中不断注入公益诉讼检察的新动力。
  聚焦环境资源综合治理
  今年年初,梁子湖区检察院接到区级领导“八个一”基层联系点信访件,称当地一到下雨天,污水四溢,严重影响生活。
  整改前
  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迅速展开调查,原来,该地修路时未留出井盖口,居民的生活垃圾长期堆积无人清理,致生活污水管道堵塞,污水溢出地表,雨水季节生活污水和雨水横流,长期影响居民的居住环境。
  2月24日,梁子湖区检察院与行政主管部门召开诉前磋商会,就当地生活污水污染一事商讨整改方案,经磋商,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在路边适当位置留出一个井盖口,方便定期清理与疏通,对污水处理站周边环境做好长期维护,确保生活污水进入且出水达标。3月2日该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从磋商到整改仅用七天时间。
  3月9日,梁子湖区检察院会同行政机关代表、人民监督员对污水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
  “以前生活污水管道一堵,污水处理站没水进,我的心里也堵得慌,现在生活污水管道疏通了,污水处理站运转也顺畅了,说实话心里舒畅了...。”3月9日,梁子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邀请人民监督员,协同行政机关代表现场查看整改效果,附近村民围过来,对整改效果给予了高度称赞。
  这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快速办理,正是梁子湖区检察院助力梁子湖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梁子湖区检察院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扬尘污染、生活污水污染、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非法采矿等影响人居环境和破坏自然资源的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0件,先后向行政管理部门和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份,80%的案件通过诉前磋商或者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解决了问题。“我们运用诉前磋商程序解决问题,行政机关整改高效,既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又为群众办了实事,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梁子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表示。
  护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基因
  为切实保护好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捍卫革命先烈荣誉尊严,今年清明前夕,梁子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组织开展英烈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深入各乡镇对全区97座零散烈士墓进行走访调查,发现部分散葬烈士纪念设施长期疏于维护,存在杂草丛生、祭扫道路不通畅等情形。
  整改前
  “这样的环境有碍于公众瞻仰、悼念烈士,不利于对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同时也损害了革命烈士的尊严,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公益诉讼部门承办检察官表示。
  针对这些问题,梁子湖区检察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行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职责,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并形成长效保护机制,及时恢复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 
  整改后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就辖区散葬烈士墓保护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与该烈士墓所属管护责任人员积极沟通协调,逐一对散葬烈士墓进行了维护管理,烈士墓周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同时表示将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后续将会有一系列保护措施落地,切实维护英烈尊严荣誉。
  “红色文化遗址和英烈纪念设施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及精神谱系的历史见证,梁子湖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赓续红色基因,为保护好、利用好、传承好这些珍贵的红色资源贡献检察力量,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梁子湖区人大代表表示。
  凝聚生态共识 守护“一湖碧水”
  3月17日,环梁子湖五地基层检察院检察官齐聚一堂,召开建立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联席会议。
  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服务梁子湖区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梁子湖区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文明检察工作助推梁子湖区绿色发展的工作方案》,围绕梁子湖保护,牵头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区、大冶市、咸宁市等地检察院开展环梁子湖跨区域检察协作,共筑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与梁子湖区河湖长制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互动协作;今年5月,我院“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正式启动,吸纳了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志愿者15名,打造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司法保护新模式,形成梁子湖大保护“检察+”保护合力。
  (潘梦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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