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校合作,践行“优势互补、协商共建、资源共享”的检校合作理念,推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相结合,打造“质量建设年”和“素能提升年”新举措,9月17日,浠水县检察院与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就双方开展检校合作的具体事项进行沟通协商。
会上,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志锋、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火平分别就开展检校合作的目的、方式和基本内容进行了介绍。他们希望能够充分依托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深厚的法学文化底蕴和专业的师资队伍力量,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校合作活动,促进检察干警法学理论素养方面的提升和业务能力以及办案水平的增强。同时,也十分愿意为法学院学生开展校外实习实训提供帮助,促进双方共同学习交流和进步。
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副院长嵇雷对检察机关的迫切要求和合作意愿表示了充分理解和肯定。随后,他详细介绍了法学院的历史沿革、学科专业优势、师资队伍力量、法学理论研究和学生实践实训等情况。副院长黎桦则结合自身科研工作经历,对项目申报、论文写作、专家授课等进行了介绍。
双方还就聘请校外研究生导师、双方互派人员举行授课讲座、在检察机关建立校外研究生工作站、共同开展检察理论研究等事宜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初步的合作意向。
作为该院开展“质量建设年”和“素能提升年”的新举措,建立检校合作新模式,将进一步促进法学理论和检察实务良性互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质效提升,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理论支撑。
(潘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