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30 11:25:11 来源: 点击: 0
通讯员 阚丽莎 9月29日上午,通山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盗窃罪案件。该案由通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邱剑军担任审判长,通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映雪出庭支持公诉。
2021年5月至2022年6月,被告人阮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12次盗窃他人财物,影响恶劣。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李映雪检察长细致审阅案卷材料,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并认真听取了律师的意见,犯罪嫌疑人阮某某在律师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庭审中,李映雪检察长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宣读了起诉书,出示案件证据材料,从案件事实、证据、定罪及量刑的角度充分发表有理有据的公诉意见,有力指控犯罪,并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向法庭提出了精准量刑建议。
被告人阮某某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不上诉。庭审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法庭当庭进行了宣判。
检法“两长”同庭履职,是通山县检、法两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充分发挥了惩治犯罪、维护稳定的引领示范作用,取得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通山县检察院将常态化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充分发挥“一把手”一线办案的头雁效应,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全面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办案和监督质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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