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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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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生活共同缔造】 下陆:检“益”发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022-09-23 17:17:27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汪智慧 胡少俊假冒品牌注册商标的白酒并销售,以劣充优,以次充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9月21日,由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郑某、郑某某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在下陆区法院公开开庭合并审理。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期间,被告人郑某、郑某某不牟取非法利益,利用在武汉市黄陂区租赁的两栋三层民房在地图中查看作为制酒窝点和仓库,郑某负责采购原料酒、酒瓶、酒盒、酒标和包装盒等,以及最后的产品销售;郑某某负责作坊白酒的生产组织、工人管理。该作坊以某大曲酒为主要原料,并与其他低价白酒为原料酒,按不同比例勾兑后装入回收来的各类品牌酒瓶内,再贴上对应品牌酒的防伪芯片和贴纸后装箱封箱,然后由郑某运至各地销售。至2019年1月案发,郑某、郑某某共生产白云边系列年份酒、天之蓝系列酒、五粮液等品牌高档白酒共210箱,非法经营数额合计75733.19元,其中已销售143箱,货值为48640元,未销售67箱,货值为27093.19元。
      近年来,制售假冒名牌白酒案件在全国各地屡有发生,犯罪分子为牟取暴利,将廉价白酒摇身变成“高档”白酒进行销售,不仅严重冲击了正品酒类市场,也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下陆区检察院对郑某、郑某某假冒白云边、五粮液、洋河等品牌注册商标,生产并销售白酒,对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侵权行为进行立案,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在正义网等平台向社会发出民事公益诉讼公告。公告期满后,相关组织未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损害状态。下陆区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遂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向下陆区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本案两名被告共同赔偿销售价款的3倍赔偿金,即145920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在9月21日的公开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郑某、郑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对民事侵权行为愿意进行赔偿,并在省级以上媒体上作出公开赔礼道歉。
     下一步,下陆区检察院将持续加大对民事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法治宣传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共同缔造和谐幸福生活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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