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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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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 |检察长主持听证 带头办好群众身边案
2022-08-26 16:18:51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深化检务公开,增加办理刑事诉讼案件透明度,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8月23日,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对郭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映雪主持,省人大代表、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人民听证员、律师、社区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受邀参加。

听证会上,李映雪检察长首先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阐述了案件事实、认定事实的证据情况及处理案件的法律依据。其次对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进行阐述,认为其构成故意伤害罪,但鉴于本案是系夫妻关系引发的偶然性犯罪,主观恶性较小,郭某某能投案自首,认罪认罚,且案发后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综合案件的事实情节,拟对郭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受邀请的人民听证员就有关案件事实进行了询问,并对案件进行了评议。

“该案件属于偶然引起的伤害行为,从减除社会矛盾为出发点,同意检察机关对郭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从社会和家庭考虑,同意检察机关对郭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本案是家庭之间引起的故意伤害,但嫌疑人本人要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个人同意检察院作出的决定。”

“犯罪嫌疑人要吸取教训,现在的处理结果不代表以后的处理,希望嫌疑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检察机关对郭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我认识到了错误,非常后悔自己的行为,以后一定遵纪守法。”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当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坦诚认罪悔罪。

听证会后,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案情和听证会上各方意见综合考量,通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郭某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检察长率先垂范,带头办理案件并主持公开听证,让群众在个案的处理过程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谈到参加此次听证会的感受,省人大代表朱必海这样说。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继续推进公开听证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并结合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通讯员:吴莹 舒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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