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黄梅法院法警大队快速处置一起当事人扰乱办公秩序的突发事件,保护了法官干警的人身安全,保障了法院正常办公开展。
上午9时30分,当事人王某通过例行安检时,被法警当场查获一把刀具。在确认其随身物品再无其他违禁品后,王某进入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大声哭闹,辱骂窗口工作人员,并扬言要跳楼。值班法警和大厅工作人员迅速出动,耐心劝说并安抚其情绪,并第一时间向院领导反映情况。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茂华、立案庭庭长宛静耐心听取王某的诉求,并多番向其解释相关法律规定。王某不听劝说,仍我行我素,情绪异常激动地在大厅冲撞哭闹,并将前来劝导的立案庭庭长宛静、法警队大队长桂磊芳抓伤。
经黄梅法院批评训诫后,王某仍口出恶语、拒不认错,严重影响立案大厅正常工作开展,法院遂联系黄梅派出所驻法院警务室民警,黄梅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吴英 胡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