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黄石讯(彭小陛 通讯员 吴丽芬)近日,为节约诉讼资源,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便捷高效、终局解纷制度优势,大冶法院出台《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工作指引》,为在全院全面、规范、高效推广小额诉讼提供指导。
据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和《湖北统计年鉴(2021)》中2020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额,从2022年度8月8日起,该院新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在42526元以下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依职权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标的额超过42526元但在170104元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指引》要求,一是要准确把握小额诉讼程序的制度定位, 凸显小额诉讼程序制度优势,使之与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形成有机衔接、分层递进体系,满足当事人高效、便捷、低成本解纷的需求。
二是要坚持简化程序和审理方式不减损权利。在减轻当事人诉累,尽快兑现胜诉权益的同时,要明确释明告知责任,优化流程节点管理,确保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不打折扣。
三是要准确把握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和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的方式。严格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深化对法律规定的理解,确保程序规范。
大冶法院此次小额诉讼便捷化流程再造,配套涉及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等常用文书材料模板8件,确保审判高质量、再提速,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最高效、最便捷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让“公平正义”落实到人民群众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