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国企高管薪酬应看公务员
2015-07-24 01:38:27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金碚
  
    设立企业的目的是实现所有者的意愿。如果说一般企业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那么,设立国有企业的目的就是实现国家意志、全民利益。所以,国有企业的各种制度包括负责人薪酬都必须体现这一性质。
    如果进行粗线条分类,可以将国企老总分为国家雇员和企业雇员两大类。原则上,国家雇员的薪酬体制体现“准公务员”规则逻辑,企业雇员体现市场化的职业经理人规则逻辑。前者应类似公务员的考核要求,适应市场竞争的要求,以弱刺激、稳定性、透明性和长期保障为特点。后者可以与一般企业的薪酬制度相同,更多地体现市场竞争原则,即薪酬与效益直接挂钩。
    按照企业薪酬制度的一般原理,层级较低责任面较窄的岗位,应实行较强的直接刺激性的报酬制度,例如计件工资、效益提成等;而层级高责任面宽的岗位,则实行较弱的直接刺激性的报酬制度,固定月薪、年薪等。当然在总体上,层级较高的薪酬水平高于层级较低的,它的激励机制相对更具有长期性。
    据此,我国国企老总的薪酬水平和结构特征应是:体面薪酬、综合激励、公平标杆。所谓“体面薪酬”是,国企老总的薪酬应保证其本人和家庭可以享有衣食无忧的生活,使其能够无后顾之忧地专心经营企业。所谓“综合激励”是,国家对国企老总在经济报酬、奖励贡献、长期保障、给予更大职业发展空间上的激励。所谓“公平标杆”是,国企老总薪酬体系应体现国家对于“收入公平”的意愿。
    公务员和国企负责人的工资,是国家可以直接调控的领域。可以说,这个领域是国家向社会展示的收入分配公平性的导向性样板,是国家意志的直接表现之一。
    因此,国企老总工资水平在以较高层级国家公务员薪酬水平为参照的同时,以其承担的责任和贡献促进社会公平。高度竞争性的国企老总薪酬可以实行高度市场化的薪酬机制,但典型的国企尤其是央企老总,即使同国家行政级别脱钩,也需要实行国家认定的国家雇员级别制度。
    国家雇员,优秀的、创造了突出业绩的国企老总还可以拿到比国家公务员更高的报酬。如果是企业雇员,那么,其薪酬同企业效益直接挂钩,可以拿到与非国有企业同类高管收入水平相当的报酬。(摘自《人民日报》)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