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鹏
从政法干警考试中考入郧西县人民法院并进入武汉大学法学院学习时,心中长期的压抑得以释放,我欣慰自己长期的努力终于有了回报。当依依不舍离开武汉大学正式进入郧西县法院时,院党组将我分配在基层法庭,一切又重新回到起点。
基层法庭的工作是艰辛的,为送达一份诉状,有时须开半天的车,道路崎岖,车子掉头都需要很长时间;为做一份调查笔录,有时需要在泥泞的田间地头步行,鞋子上的泥比鞋子还重;为执行一起案件,先后十余次做被执行人的工作,案件执行后,申请人甚至连话都不愿意多说一句……
有时候,我对基层法庭的工作感到失望,失望的不仅是工作的艰辛,还有当事人对我们所做的工作的不认可。基层法庭的价值在哪里?我曾经一次又一次的在心中思量!
当我总是在心中抱怨对基层法庭的不满时,庭长与同事们的所作所为让我的心中充满感动,他们对当事人的态度总是那么细心,他们在办案过程中汗流浃背也毫无怨言。我渐渐地从感动变成羞愧,其实基层法庭也有自身的价值,只是我自身缺乏吃苦精神,缺乏与当事人细心沟通的能力,未能细心发现其价值。后来,我渐渐认识到基层法庭存在的价值不仅是不仅是方便群众诉讼,为群众解决纠纷,还能让老百姓通过法庭依法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培养自己的法律思维,让老百姓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庭只有依法办案,让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权威,才能让老百姓相信法律,这样才能逐渐改变老百姓“信访不信法”的思维定式。
法庭是被动执法,严格遵循“不告不理”原则。有些老百姓并不知道法庭与派出所有多大区别,有一次,当事人被儿媳妇欧打后直接到法庭来报案,我们不能对当事人有太高的要求,他们不懂什么叫做“不告不理”,法庭存在的又一个价值就是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法庭,认识法庭,并知道什么情况下可以到法庭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一名法律科班生,心中对法律有太高的期许,基层法庭的工作有时候总会与理想中的期望有过高的差距,但只要心中的法律思维不变,就一定能从基层法庭中收获颇多,并能够不断的认识基层法庭更多的价值!(郧西县人民法院夹河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