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指导协办: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品:湖北特别关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治导读:
“三重境界”守护大写的中国“V” ——郧阳检察助力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区保护纪实 武汉都市圈检察机关大动作!九地在鄂州会签这份文件 武汉中院:以高质量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零距离见证湖北流域综合治理成效 中央、省级媒体组团“打卡”!深挖十堰检察新闻“富矿”! 荆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情况 公安县:“两长”同庭履职,“亮剑”职务犯罪 唇枪舌战 精英对决丨荆州市检察机关公诉人论辩赛精彩来袭 2022年度十大检察新闻十大法律监督案例评选揭晓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40件参选案例
“保全+调解”促履行 柔性司法解民忧
2026-09-28 17:47:07 来源: 点击: 0
       近日,通山县人民法院黄沙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财产保全+庭前调解”方式,成功高效调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曾某某将其承包的林场一处地块出租给被告陈某某使用。合作期间,双方因欠付少量租金、场地石子堆放和清运等问题产生争议。自行协商无果后,曾某某向黄沙人民法庭提起诉讼,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法庭受理案件后,依法快速审查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陈某某账户被依法冻结。
       在收到保全裁定后,陈某某第一时间主动联系法庭,诚恳表达调解意愿。原来,陈某某并非故意耍赖拒付、逃避履行。案涉租赁协议虽由其个人名义与原告签订,但实际系多人合伙经营项目,租金、场地使用、经营收益均由多名合伙人共同享有、共同分担。此前租金未能及时结清,并非其不愿履行合同,而是合伙内部账务、权责未厘清,资金分摊存在争议。此次保全仅冻结其个人账户,导致其个人承担全部压力,生活及生产经营极为不便。
       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承办法官本着化解矛盾、减少诉累、兼顾情理的原则,立即组织双方及全部合伙人进行庭前调解。调解现场,法官耐心地梳理案件事实,明确租赁合同对外责任与合伙内部权责的法律关系,并细致地向各方释法明理、分清利弊、疏导心结。一方面明确被告对外依约付款的合同义务,另一方面引导多名合伙人直面内部分摊问题,现场厘清各自承担份额。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处和各方当事人的积极配合,双方最终互谅互让,在开庭前顺利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纠纷得到一次性彻底化解,法庭随即依法为被告解除财产保全,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措施对当事人生产生活的影响,充分体现司法善意与温度。

       案件办结后,法庭持续跟进履行进展。9月21日,原告曾某某专程来到黄沙法庭,反映被告已严格按照调解协议约定,足额支付第一期款项,案件履行顺利、纠纷彻底平息。
          (​胡雁南、成丽娟)
电子杂志往期回顾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