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崇阳县人民法院联合咸宁仲裁委员会、县政府办、县金融监管支局、县司法局及县域各金融机构、企业代表召开“深化金融司法联动协同机制”第二次联席会议暨咸宁仲裁委员会崇阳仲裁点实质化运行推进会。
会议介绍了仲裁职能和纠纷化解流程,围绕深化金融司法联动、推动仲裁服务下沉基层等工作进行交流部署。

会上,崇阳县人民法院与咸宁仲裁委员会同意建立“平台一体化、服务一条龙、衔接一盘棋、解纷一站式”有机衔接机制。法院将部分商事纠纷在立案前委派调解,或在立案后委托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申请出具仲裁调解书、裁决书,或进行司法确认;当事人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签订补充仲裁协议向咸宁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由法院立案受理或继续审理。这是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一项创新举措,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金融纠纷源头治理,促进服务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调解、仲裁、诉讼是化解商事纠纷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发挥三种方式各自优势,促进优势互补、有效衔接,合力化解金融纠纷,为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崇阳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金融司法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司法在多元解纷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解纷服务,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张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