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05 11:56:30 来源: 点击: 0
一栋老房牵出两起诉讼,三方邻里因“铁皮房拆不拆”“补偿款给不给”僵持多年——这起棘手的相邻权纠纷,如何在一天内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嘉鱼法院官桥法庭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指引,用“现场勘验找症结、法理人情融调解、当场履行解心结”的组合拳,让困扰当事人的积怨高效化解,交出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答卷。
老房藏“隙”:两起诉讼缠出三方僵局
2010年,老李在村里买了一套房时,房屋侧面就立着老杜的铁皮房——这是老杜当年经村委会同意搭建的,用来存放农具。原本相安无事的邻里,却在2021年起了波澜:老李把房子卖给小雷,小雷收房后发现,老杜的铁皮房占用空间导致房屋部分功能无法正常使用。
“我买的是能正常住的房子,现在成了‘半拉子’!”小雷多次找老李协商,要求拆除铁皮房,可老李转头找老杜时,老杜却不乐意了:“这铁皮房我搭了十几年,凭啥说拆就拆?要拆也得给补偿!”三方协商无果,矛盾彻底爆发。小雷起诉老李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老李又起诉老杜,主张拆除铁皮房。两案交织,三方从“乡里乡亲”变成“法庭对手”,矛盾陷入僵局。
高效破局:从“现场把脉”到“握手和解”
“不能让两起诉讼把邻里情彻底耗没了!”承办法官拿到案子后,没有简单“一判了之”——她知道,判决或许能定分止争,但拆不掉三方心里的“疙瘩”。于是,承办法官决定走“现场调解”的路子,把解纷现场搬到老房跟前。
开庭前,法官带着书记员、村委会干部,还有三方当事人来到老房现场。“老杜大哥,您看这铁皮房虽有历史审批,但客观上影响了小雷的正常生活,按照《民法典》中‘相邻权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规定,您需承担排除妨碍的责任。”又转头对小雷说:“这铁皮房是经村里同意搭的,不是老杜私自建的,咱也得理解历史情况。”同时,邀请村委会干部参与调解,用“乡里乡亲”的熟人情谊唤醒三方的邻里意识,弱化“非赢即输”的对立情,一来二去,三方心里的“怨气”先消了一半。
“都是一个村的,抬头不见低头见,没必要为这事一直僵着。”法官拿出《民法典》,对着三方逐条讲:“《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说,相邻权利人要‘方便生活、团结互助’。老杜您的铁皮房虽有历史原因,但确实影响了小雷的正常生活,按法律规定得排除妨碍;老李和小雷,老杜拆房得花人工、材料钱,适当给点补偿也合情理。”
法官的法理分析、干部的人情劝说,让三方渐渐松了口,经多轮协商,三方达成调解协议:老杜同意限期拆除铁皮房,老李和小雷共同出补偿款。当天,小雷撤回了对老李的解约诉讼,老李也撤了对老杜的相邻权起诉,困扰三方多年的纠纷,一天内彻底化解。
小案见初心:把矛盾化解在“家门口”
这两起纠纷的高效化解,不是偶然——它是嘉鱼法院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缩影。法官没有把案子“推到法庭上”,而是走进村里、蹲在现场,用“看得见的勘验、听得懂的法理、暖人心的人情”,让矛盾在诉讼前端就化解,避免了“一案结、多案生”的消耗。
下一步,嘉鱼法院将继续把解纷重心往下沉,用“现场调解”“联动化解”等方式,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让每一起“小案”的化解都带着温度,让邻里和睦、乡村和谐的底色更浓,真正实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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