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麻城市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指示精神和《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努力用心用情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过程中体现检察担当、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机制健全。该院制订了《麻城市人民检察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建立涉市场主体案件“绿色通道”快速办理机制,对受理的83件“涉营商”案件快速流转、优先办理,全部进行风险研判,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涉案市场主体的负面影响。
二是保护有力。该院对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重拳出击,快捕快诉9件9人涉嫌盗窃、挪用资金等危害市场主体发展的犯罪案件,努力让市场主体在检察机关办案中感到安全有保障、权益能维护、发展可预期。如犯罪嫌疑人蒋某等3人合伙盗窃麻城某公司近5万元的电缆线,该院受案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一方面督促涉案人员及时退赃退赔,帮助发案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9万元;另一方面,快审快结,迅速将该案起诉至人民法院,3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判处了有期徒刑。该院还积极落实“慎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涉营商环境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不捕的坚决不批捕,能不诉的一律不起诉,共对15人涉嫌犯罪较轻的企业负责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监督过硬。该院不断加强涉企刑事诉讼活动监督,依法监督纠正3起有关司法机关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市场主体财产的行为,对2起渉营商案件进行立案监督。注重以调解、和解等手段化解纠纷,帮助企业解危纾困,助力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共受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1件,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件,涉市场主体控告申诉案件监督1件,所有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理,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是服务优质。该院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实行涉市场营商案件专人流转,优先分案,积极帮助企业通过调解解决问题,不让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耽误企业发展的黄金时机。该院还常态化与企业沟通联系,以“我为群群众办实事”专项活动为抓手,做好上门服务帮困解难工作。今年以来,院主要负责人先后20余次带领服务企业工作专班进厂区、下车间、入仓库,同企业负责人悉心交流,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收集企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切实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由于该院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有力,有力地促进了麻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受到市委市政府好评。该院办理的6件涉企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获省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转发,创新推出的为民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商“松绑”经验做法,获“检察日报”宣传推广。
(饶学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