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6 12:20:05 来源: 点击: 0
为持续巩固案件质量评查成效,进一步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地落实,12月15日下午,通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2025年第五期案件质量评查“木犀·优学差析”讲评活动。
院第一至第六检察部负责人、全体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齐聚一堂,围绕案件质量提升深入交流、凝聚共识。活动由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志尧主持。
通报评查情况,明晰改进方向
活动伊始,院案件质量评查办主任黄胜秋通报了2025年第四批次案件质量评查的总体情况。他系统梳理了本批次评查中发现的亮点与主要问题,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了细致剖析,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与建议,为各业务部门下一步的整改与提升提供了清晰指引。
经验交流分享,共同成长提升
在经验交流环节,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检察官游紫紫结合自身办案实践,就如何撰写高质量审查报告进行了专题分享。
“我深知,‘合格’只是底线,‘优秀’才是追求。”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吴一痕也对自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作了表态发言。
总结提炼要求,凝聚前行合力
活动最后,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沈志尧作总结讲话。他在充分肯定本次讲评活动成效的基础上,就下一步如何深化案件质量建设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问题整改,推动评查结果实质化运用。各部门对评查发现的问题要主动认领、深刻反思,建立问题清单与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与完成时限,确保问题真改实改。案管部门要加强跟踪督导,防止问题反复回潮,真正实现以查促改、以评促建。
二要聚焦培育优秀成果,实现典型案例突破。要把打造优秀法律文书、培育典型精品案例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在办案中敏锐挖掘具有指导价值、社会意义的案件,精雕细琢,努力推出更多具有引领性、示范性的检察产品。
三要强化内部协同配合,凝聚质量管理合力。案件质量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管理、服务、参谋职能,健全评查、通报、反馈、考核联动机制。各业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案管部门的沟通,积极配合评查工作。检察官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质检员”的意识,在自查、互查中共同筑牢案件质量防线。
作为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常态化推进案件质量建设的重要平台,“木犀·优学差析”活动已持续开展多期,逐步形成“定期评查、集中讲评、反思整改、质效提升”的良性循环。此次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全体检察人员的质量意识与责任担当,为年末收官与明年工作开局奠定了坚实的质量基础。通山检察将持续深化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检察履职提质增效。
(舒文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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