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薪水,背后是一个家庭的生活来源和希望,对农民工而言,工资则承载着更多的价值和意义,是养家费,是治病钱,更是生活的一份基本保障。近日,黄州区人民法院东湖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农民工讨薪案,承办法官积极沟通,耐心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的圆满解决为农民工送上了节日的一份温暖。
该案中,被告将其承包的某建设工程项目的木工劳务分包给原告施工,工程完工后,被告与原告进行结算,下欠原告39100元,并向原告出具了欠条,但被告一直未按欠条约定的时间向原告付清款项,原告遂将被告起诉至黄州区人民法院。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了解到该案有关情况,因该案性质特殊,涉及作为家庭唯一经济支柱的农民工的工资问题,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与双方进行沟通协调。开庭当天,经过法官长达三个多小时的居中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立即支付原告人工费39100元。原告表示“感谢法院为我们农民工讨薪维权主持公道,帮我解决了长时间以来的心病!对于法官在案子中耐心的调解我真的非常感谢……,最终让案件有了圆满的结果。”
农民工的工资直接关系到其家庭的生存问题,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对保障民生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黄州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对涉农民工维权案件,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充分运用好调判结合等方式,及时、妥善解决好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切实让农民工群体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杨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