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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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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法院两项改革经验入选黄冈市全面深化改革案例
2022-10-17 18:42:45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近日,中共黄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黄冈市全面深化改革案例选编,浠水县人民法院《“胜诉即退费”改革试点》及《“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收费100元改革》案例入选营商环境篇,在全市推广。
  “胜诉即退费”改革试点
  【案例摘要】
  2022年,浠水县人民法院结合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相关工作要求,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解释,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简化胜诉退费程序,探索“胜诉即退费”新机制,形成“主动退费、全程监管、智慧联动”新常态,增强了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主要做法】
  一是权利“一次告知”,法院主动退。坚持以“便”字为抓手,2022年5 月,浠水县人民法院制订出台《关于推行“胜诉退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在立案阶段就进行胜诉退费预告知,由当事人填写并提交《当事人“胜诉退费”银行账户确认书》,一并纳入立案材料,无需当事人再提交退费申请书、票据、身份证等资料。同时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等场所公布退费相关规定及流程,做到主动服务、全程服务。
  二是审核“一人负责”,流程快省心。坚持把解决审批流程繁、周期长等问题作为改革突破口,在案件生效后,由承办法官按照裁判文书确定的诉讼费负担数额核算退费金额并提请退费,退费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均由承办法官一人负责,减少层层流转,做好风险把控。
  三是办理“一键生成”,数据线上跑。改变以往当事人申请退费的旧模式,加大主动退费办理力度,建立线上流转审核机制,将传统的线下退费审批转变为全程线上无纸化办理。“胜诉退费”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费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办理,不采用线下支付现金的方式,财务部门收到承办法官提起的退费申请,在线审批后一键对接银行系统完成退费流程,为胜诉当事人一次性办结退费。
  四是退费“一天办好”,诉费当日到。新“胜诉退费”机制下,案件胜诉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即可实现退费到账,相比以往传统线下先申请再层批的流程,大大缩短了退费时间。同时,将退费情况纳入部门考核、干警绩效考核范围,立案庭、审管办及综合办对各办案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杜绝应退未退、延迟退费情况。
  【改革成效】
  自“胜诉即退费”改革项目运行以来,浠水县人民法院按照“一次、全案、全额”的标准,重构退费办理流程,实现当事人无需申请、无需来院即可实现胜诉退费。目前已为胜诉当事人办理网上退费1175笔,退费金额307.68万元,其中为企业退费182笔,退费金额70.87万元,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和诉讼成本,提升了办案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收费100元”改革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1年5月,为深入贯彻落实营商环境改革攻坚,浠水县人民法院以思想破冰为引领,结合审理破产案件实际情况,选准小切口,在"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收费100元"项目上先行先试。2022年1月,该改革举措被评为全省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先行试点项目。主要做法为:
  一是大胆改革,降低破产债权诉讼成本。浠水法院在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收费上改革创新,向省优化营商办申报“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收费100 元”改革项目,对进入破产程序之后的涉及破产债权争议诉讼,不再按照债权标的额大小收费,参照《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理解与适用第100条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中其他非财产案件之标准收费,每件案件仅收取100元诉讼费。消除当事人依法维权诉讼成本高顾虑,把涉破产债权争议纠纷矛盾化解引入到法治化轨道,保障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举措务实,确保改革成功见效。紧紧抓住破产案件审理难这个牛鼻子,围绕案件审理中遇到的“痛点”“堵点”“难点”,奔着问题去,迎着难题改,着力破除制度藩篱和机制障碍,制定出台《浠水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行“破产债权争议诉讼收费100元”实施方案》,确定本院依法受理企业破产及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衍生案件为本项改革措施适用范围。积极推进先行试验区改革创新,促进改革成果转化。至2022年5月,共办理破产债权争议纠纷案件69件,涉案标的额共计3.256亿元,减少收取诉讼费212.1万元,极大地促进了闲置资产的处置,为去产能、调结构、促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强化保障,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设立专门窗口,安排专人负责办理。实行立案所需要诉讼材料,向当事人一次性书面告知。破产案件管理人可以批量预约,批量办理。涉破产债权争议案件,快立、快审、快执。严格案件管理,对破产债权争议纠纷立案事项,能当场办理立案的当场办结;无法当场办理的,一般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涉破产债权争议案件在立案时,必须在数字业务法院办案系统录入与该案相关的裁定书、决定书等扫描文件资料,做好案件标识,网上留痕。严格诉讼费管理,涉破产债权争议案件诉讼费按100元收取,不再适用案件按简易程序审理诉讼费减半收取的规定。涉破产债权争议案件在立案后,统一随机分派至破产案件审判合议庭审理。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涉破产债权争议案件开展专项评查,将涉破产债权争议案件诉讼费收取100元纳入评查内容,检查本项改革试点措施执行情况。
  四是府院联动,盘活破产处置“一盘棋”。积极推进《浠水县人民政府与县人民法院联动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落实,统筹解决企业破产案件中涉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税收申报、资产处置、信用修复、变更注销、费用保障等问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截至目前,浠水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9件,已结案4件;向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专题汇报13次;县政府拨付破产援助纾困资金300万元,帮助解决破产费用、管理人报酬无法支付等难题;运用府院联动机制,加大县政府参与处置破产资产的力度,多方解决破产企业财产处置难题,成功拍卖湖北某公司破产闲置资产5114万元。
  (杨子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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