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持检委会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提升检委会决策能力。”
“要更新司法理念,及时学习新法律、法规,学习案件精细化办理的方式方法,提升办案质量。”
“要运用好指导性案例,准确把握其指导意义,精准办案,确保所办的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为建设学习型检委会,努力提高委员履职能力,2月24日,麻城市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会议,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委会工作的相关规定及案例指导工作的意见精神。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金立章主持会议,检委会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集体学习的意见》、《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三项制度,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四批指导性案例(刑事立案监督类案例)和五起行刑衔接工作典型案例。参会委员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如何更好贯彻落实高检院业务制度内容,进一步发挥指导性案例及典型案例的指导、借鉴作用等方面进行了研讨交流。
会议要求——
一是要深刻领会检察案例精神。“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检察指导性案例是为民司法、服务大局的重要载体,不仅能指引正确适用法律、促进严格公正司法,而且能更好地诠释法律精神、引领社会法治意识。检委会委员要深刻认识案例的重要功能、作用,切实增强做好案例指导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要提高案例学以致用能力。要推进检委会委员对指导性案例的常态化学习研究,并充分发挥引领作用,调动全体干警的积极性,通过疑难案件沙龙研讨、开展类案研究等方式实现案件办理与案例发掘动态融合。要强化对案例的参照适用,大力推进案例援引,以高检院检察案例库建设和试运行为契机,借助信息化系统做到参照适用指导性案例常态化。
三是要强化典型案例培树意识。“小案”也有大文章,检察官从接手案件开始,就要将案件作为典型、指导性案例来打造,将“案例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重视对案件的梳理发现、深度挖掘、积极培育,在案例培树过程中,倾听专业意见,汇聚多方智慧,成就精品案例,提升办案质效。
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做好检委会规范化学习,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事例以及上级院重要工作部署等内容,做到及时高效学习、充分贯彻落实,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检委会委员依法履职、议事决策水平。同时,今后的检委会学习还将邀请中层干部和青年干警列席,促进全院工作一盘棋,全员干警一条心,以检察业务与干警素能“双提升”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江练琴 马俊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