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支持全市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带动农户增收,今年来,松滋市财政局认真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鄂农函〔2025〕42 号)文件要求,按照“贷款主体申报、乡镇(街道)财政所初审、市财政局复审”的工作流程,积极组织符合贴息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申报贷款贴息项目。
从3月上旬开始,历时近1个月时间,共审定226个贷款主体(农民合作社32个、家庭农场194个)贷款资金3.38亿元(农民合作社9304万元、家庭农场24521万元),申报贷款贴息项目资金379.78万元(农民合作社93.75万元、家庭农场286.03万元);对比2024年增加贷款主体56个,申报贴息项目资金增加135.25万元,增长55.3%。已顺利通过荆州市审核,上报省级审定。
据悉,下一步,松滋市财政局将根据贷款贴息工作进展情况,加快推动贷款贴息政策落地见效,为推进全市县域经济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陈松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