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督促港口企业落实隐患整改工作,4月17日,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港航海事大队长江中队就鄂州市金航物流有限公司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专题约谈了该公司法人。
约谈会上,执法人员通报了该企业在3月14日行政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若干问题,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了告诫谈话,执法人员客观分析了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现状,深入剖析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中队长苏静芳就问题整改和下一步工作作了要求:一是要求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是要重视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效果评估,形成有效的培训效果评估机制,提高培训质量,保证培训效果;三是要以问题清单为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符合要求的整改方案,上报审核,在限期内完成复核销核。
该企业主要负责人表示:通过本次约谈已经认识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公司将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效果,完善制度,确保安全责任落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证在限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下一步,长江中队将强化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持续引导企业强化法律意识,推动企业规范守法经营。
(周启江 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