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依据国家相关法规,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鄂城大队公交客运中队对违规派单的平台及网约车进行了处罚 ,进一步规范了网约车经营秩序,维护了全市公交客运市场的公平公开公正,对违规派单平台和网约车进行处罚,这在鄂州还是首例。
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在鄂州火车站日常巡查时,查获1台没有办理相关证件违规经营的网约车,经查,该车辆属于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鄂州办事处(滴滴出行)注册网约车,执法人员当即约谈该办事处负责人,针对该网约车平台公司对车辆注册证件审核不严,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依据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给予该公司作出五千元的行政处罚。对该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给予三千元行政处罚。
近几年来,鄂州城区网约车发展迅速,为市民出行带来便利。然而,网约车注册便利,行业准入门槛低,带来一系列问题。很多网约车未取得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约车平台不闻不问,给手续不全的网约车违规派单,对交通运输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造成影响。也形成了对传统巡游出租车的不公平竞争,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下一步,鄂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鄂城大队公交客运中队将持续加强对辖区内的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加大网络预约平台公司监管,切实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周启江 潘云)